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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理當常理 「投訴之都」走火入魔?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一名視障人士日前帶同導盲犬乘搭港鐵,卻被乘客投訴「看來不似視障人士」,港鐵站長查問後竟提出要他掛上寫明視障人士的名牌,事件在網上惹起爭議。一宗荒謬的投訴,令人反思現今的投訴文化是否已過火?

導盲犬風波 凸顯無同理心

香港導盲犬協會主席曾建平,上周六(20日)在facebook留言稱,日前與導盲犬Deanna到月台準備搭港鐵,有站長上前詢問Deanna是甚麼狗,當得知是導盲犬後,站長解釋,原來有乘客投訴他看來不似視障人士,站長要求他日後坐港鐵,戴上名牌顯示自己是視障人士。曾建平則回應指若站長願意戴上名牌顯示自己是男人,自己或會考慮這「特別」要求。

事件在網絡上流傳,引發網民熱議,當中不少替曾建平感不值,批評該港鐵站長處理手法「離譜」,不尊重視障人士,亦有人斥責事件中投訴的乘客欠缺同理心及尊重,「香港投訴文化深入民心,有理無理都嘈咗先。」

本港近年被稱為「投訴之都」,投訴風氣蔚然成風,遇上不合理作出投訴,冀可改善或取回公道,是文明社會理所當然的事,但問題是,投訴出發點是否有合理的理據?

企鵝館被指太凍 啼笑皆非

今年7月,海洋公園冰極天地開幕,有遊客竟向園方投訴企鵝館太凍,令人啼笑皆非,館內溫度調低至8至10度因這是企鵝生存的環境需要,連這也投訴?道理何在?惹起爭議的投訴,近年還有屋苑居民不滿雀鳥叫聲擾人清夢,投訴青蛙聲擾民、木棉樹花開花落是滋擾等(見表)。

社會進步,問責意識抬頭,加上投訴渠道增多,花費一、兩分鐘寫封電郵,已可完成投訴程序,投訴數字增加不難理解。
誠然,投訴是市民的基本權益,合理的投訴可推動社會進步、消除不公平及違規行為,例如市民向消委會投訴黑店不良銷售、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政府部門的效率問題等,不但為自己爭取權益,也可促使店舖或機構改善,令其他人也受惠。
但時至今日,香港人的投訴文化,滲入日常生活的每個細節,且變得事事以自身權益出發,個人受到「怨屈」或「看不過眼」,事無大小「嘈咗先」,要找「代罪羔羊」。
申訴專員黎年便曾指,部分投訴人只是為啖氣。這種損人不利己的心態,對社會又是否有益?
更甚是,連年幼小孩亦耳濡目染地成為「投訴專家」,有報道便指有幼稚園學生不滿老師要求放好書包而出言唬嚇:「我媽咪會投訴你!」

投訴固然有其用處,但須有的放矢,顧及有理有節,濫用投訴機制,只會浪費社會資源。
在擁抱投訴的權利時,也應顧及同理心及互相尊重,能否以更大包容來取代事事投訴?
今年6月,台灣亦有一宗導盲犬風波,一位盲人帶導盲犬搭巴士,一名同車婦人頻向司機投訴狗有臭味,司機一再解釋是導盲犬,但婦人仍叫囂,車內一位中學生看不過眼,發起車內乘客公投,結果乘客都認為導盲犬不臭。
婦人不甘心,再打電話至巴士公司投訴,但答覆是:不會懲罰司機,且要給予獎勵。

濫用機制洩憤 社會欠包容

不顧理節的投訴文化,只會扼殺社會的包容空間,「刁民」風氣固然不可長,但另一邊廂,處理投訴的機構亦應以客觀公正處理投訴,若遇到不合理投訴也為了「以和為貴」或免卻麻煩而給予方便或討好,變相助長無理投訴歪風。
蛙不准叫、鳥不可以鳴、視障人士要掛牌表明自己是視障人士,還有更荒謬的陸續有來嗎?

李碧華﹣混吉

半紅不黑的藝人,Shopping時試衫又試鞋,左挑右揀,搞搞震冇幫襯,被人拍到稱之「混吉」─這是有階級觀念的,如果當紅,大受歡迎,選不到喜歡的,只因要求高不合心水才空手而回。「混吉」乃比較勢利之形容詞。

農曆新年家家愛買花買桔賀歲,圖個好意頭,忌諱用「運桔」一詞,以免來年不順利,渾渾噩噩一場空。

「混吉」有典故,出自香港早期的茶樓、小飯館、茶餐廳。當有客人光顧時,店方先免費奉上一碗清湯,然後再請他們點菜。不過是淥麪餅香腸午餐肉,或煮熟雞鴨鵝豬牛等肉類的一鍋「有味水」,沒什麼湯料,談不上湯渣,空空如也,「空」與「凶」同音,不祥,所以稱「吉水」。三餐不繼的貧苦人家,就算混不上飯吃,也可裝模作樣坐下來混碗吉水暖暖肚,喝了,趁伙計不注意時溜之大吉,店方只能罵一聲「混吉」。

本來這已是一百幾十年前塵,但為什麼我們每次見到那些庸官,渾噩閃躲詭辯又一天,一事無成,總覺是來混吉,這是個「混吉班」嗎?─當然不!庸官混到優薪,肚滿腸肥,豈是吉水可比?

梁文道﹣明星

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歡成龍,我也不太受得了他對公共事務的言論。可是兩個月前,我在倫敦美聯社採訪他的時候,卻親眼見到租用同一個場所的巴西電視台記者為之瘋狂的場面。他們在我走出錄影室時捉住我緊張地問:「我們也能採訪他嗎」?後來還要一一趨前合影留念,每個人的臉上都是驚喜和興奮。到了最後,連見慣大場面的美聯社編導也都跑了出來排隊簽名。我站在一旁,一邊看着這夥專業新聞人的少年表現,一邊想起當年我對旅遊發展局老是要找成龍代言香港的批評。很不幸,我們始終就只有這麼一個成龍。

好比許多年前陳冠希「裸照風波」,大陸的朋友和港人一樣興奮,津津有味地傳送照片,只是好多人口水噴完之後都會問我:「我們聽過『阿嬌』,但她到底是誰呢?唱過甚麼歌?演過甚麼戲」?

有些香港朋友一時改不了舊習,還是把本地藝人發展叫做「搵真銀」。他們大概不曉得,今天在內地叫出名字人人豎耳大家叫好的香港明星,其實還是停留在梁朝偉和張曼玉那一代。如今一個新晉姐仔要北上「搵真銀」?你搵得過周迅、湯唯、徐靜蕾?就連「海馬床褥」,汪明荃之後,現在也得換上李冰冰代言了。我們當然可以繼續嘲笑章子怡;只不過內地娛樂傳媒就算想找個香港女星開刀,也想不出半個下手對象。

香港竟然連明星都不出了。

於是TVB就開始搞「視帝」和「視后」的競賽,他們不會在《上海灘》的年代幹這種事,因為那時候根本不需要。這就像一些歷史上的王國在它最鼎盛的時代,執政者不曾為自己加冕冠號;反倒是日薄西山國土片解,末代的國王才瘋狂地替自己封上「神聖」「英武」的頭銜,宣稱自己是天下皇者。

當然,我們還是有我們的流行文化,只是流行的範圍小了一點。從前有金庸縱橫南北,如今有《一路向西》北上尋芳,儘管只是在書裏面想像北上。

吳靄儀﹣誠品

我對香港誠品始終抱着姑妄存疑的態度。數年前到過台北信義誠品,印象十分好,除了因為地方寬敞舒適之外,主要是覺得有書卷氣。 書卷氣這事物很難解釋清楚,但也有蛛絲馬跡可以看得出來,例如什麼書放在當眼處,什麼書跟什麼書放在一起等,多多少少可以告訴你常來的讀者的口味,看書是為了追尋些什麼。 造就一家書店的不單是經營的人,還要看幫襯的人,他們的口味、習慣和要求。

於是我就要親身去希慎廣場體驗一下了。那是個星期日下午,第一個印象是人很擠,三層書店,地方也不見得特別寬敞,第二個印象是氣氛像商場多過像書店,只佔少數的書迷,幾乎完全被熙來攘往的人叢淹沒了。第三個印象是書太雜,一堆一堆,各類暢銷書佔了最當眼處,書店本身的品味沒有顯出來。

還有一點不吐不快,就是看到很多不愛惜書本的人,翻書的手勢相當粗暴不耐煩,雖然顧客有權仔細翻閱再決定買不買,但惜書的人總是惜書的,自己的書固然愛惜,不屬於自己的書同樣要愛惜。現代的書籍釘裝甚差,特別是厚重的書,更易破散。一手提起亂翻然後丟下的人,肯定不是愛惜書籍了。

香港地方大的書店不是沒有,太古廣場的Kelly and Walsh 新搬到的店就清靜寬敞,又一城的Page One又大又熱鬧,雖然往往很擠,但感覺上是看書買書的人居多。相形之下,誠品反而是見面不如聞名。

黃元山 – 上帝的「手指模」?

環顧公民社會,已經有不少基督徒參與。在政治層面,在剛過去的選舉中,同是基督徒,但是對立分明:傳統被稱為「建制派」的,叫自己做「建設派」,不再叫對手為「反對派」,而貶稱為「破壞派」;另一方面,傳統被稱為「泛民派」的,不再單以「追求民主」作招徠,進一步宣稱自己可以「抗赤化」,而不再稱對方為「保皇黨」,而形象化的稱對手為「西環契仔契女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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